{{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8年度工程教育訓練研習計畫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為增進本市各級學校人員對急救有需求者之急救知能,心肺復甦術(CPR)、異物哽塞(FBAO) 、和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之技能,進而將相關急救技能運用於校內,達到自救救人之目的特實施本課程。
(二)為增進本市各級學校採購及工程承辦人員,招標知能、工程進度管理及落實職安檢查等各項知能,以確保承辦人員從事公務時避免觸法,特開設本課程。
三、研習對象:
(一)臺北市各級學校初任校長、初任總務主任及初任事務組長。
(二)臺北市各級學校儲備校長。
(三)對本研習有興趣之各級學校教師。上開(一)、(二)為本次研習之調訓人員,敬請出席參加。
四、本次研習時間、地點說明如下 :
(一)研習時間: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全日,課程詳如附件。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演講廳(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並依訓練實際需求分組實作場地設於教研中心1、2、5研習教室。
(三)研習報名:即日起至108年10月16日(星期三)止,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五、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人數以180人為上限,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教研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
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二)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教研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傳真到教研中心輔導組,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教研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五)教研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消息,或電洽輔導組:02-2861-6942轉221。
六、對旨揭報名事宜如有疑問,請電洽教研習中心輔導組,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21,傳真:2861-6702。
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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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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