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本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109年6月17日北市大理小字第1096003703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111學年度起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應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考量國中階段因應開課所需將有本土語言師資需求,鼓勵本市各國民中學先行規劃本土語文課程與師資。
三、旨案將於109年7月20日(星期一)至109年7月24日(星期五)於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理國小)辦理本土語文(閩南語及客家語)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並於109年7月28日(星期二)進行試教。
四、欲報名參加者請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檢附報名表、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最高學歷證書影印本、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影印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並貼妥限時掛號43元郵資,寄回證書時使用)等報名資料,寄送至大理國小教務處,以郵戳為憑。另將於7月14日(星期二)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五、請配合辦理大理國小之防疫相關規定。
六、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大理國小陳柏諺專案教師,聯絡電話02-23064311轉1202。
七、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詳情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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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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