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為讓同學利用暑假有更充裕時間進行實驗,故提早公告競賽辦法,歡迎同學把握機會,不要錯過讓你專長能發光的舞台!
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107學年度科學展覽會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北市第52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二、目的:(一)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
(二)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
(三)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四)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倡導中小學科學研究風氣。
(五)改進中小學科學教學方法及增進教學效果。
(六)促使大眾重視科學研究,普及科學知識,發揚其精神,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
三、展覽內容:參賽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所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因應環保節能及節約參賽學生製作大型海報之金錢花費,校內科展省去作品展示版製作之展出形式。
四、展覽類別:分成物理類、化學類、生物類、地球科學類、數學類、生活與應用科學(一)-機電與資訊類、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環保與民生類,共七類。
五、展出時間:107年12月26日(三)至108年1月4 日(五)。
六、展覽會場:科學大樓三樓303教室。
七、參展辦法:
(一)報名
1.時間:107年10月17日(三)上午8時至10月24日(三)下午5時。
2.地點:教務處設備組。
3.規定:
(1)八年級各班每班至少送展作品一件(總件數無上限),七、九年級同學自由參加。每件作品參與人數不得超過三人,得跨班組隊報名。
(2)報名時請繳交科學作品展覽競賽報名表(附件一),跨班組隊者,必須得到所有導師許可。
(二)科展說明會:107年10月31日(三) 中午12時35分於教務處設備組,將說明作品說明書規格及重要事項提醒,並領取作品說明書封面,請報名隊伍務必參加。
(三)繳交作品說明書
1.時間:107年12月3日(一)上午8時至12月7日(五) 下午5時。
2.地點:教務處設備組。
3.繳交內容:需繳交研究報告說明書(依說明會規定格式)各三份,以供評審口試前審查用。其中一份請用學校發放之說明書封面裝訂,並填寫詳細資料內容。內容一律用A4大小,橫式、由左至右,以新細明體12pt字型電腦打字。
(四)佈置作品說明書及實物
1.時間:107年12月24日(一)中午12時35分。
2.地點:科學大樓三樓303教室。
(五)評選
1.時間:107年12月25日(二)下午,確切時間依作品序號另行通知。
2.地點:科學大樓三樓303教室。
3.參賽學生請到場講解或操作示範,並接受評審口試。
4.如參賽者需要,口試時可自備筆記型電腦,準備簡報檔(長度約五分鐘),以備口試使用。
(六)拆件歸還作品
1.時間:108年1月7日(一)中午12時35分。
2.地點:科學大樓三樓303教室。
八、評審標準:
(一)評審老師:由校長敦聘具相關素養及學養之教師擔任,評審老師亦可擔任作品之指導老師。
(二)評分原則:考量作品之科學性、教育性、普遍性、鄉土性、真實性、安全性並依下列項目評分:
1.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2.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3.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及作品之完整性)。
4.學術性或實用價值。
5.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6.研究或實驗日誌之詳實性。
九、獎勵:各類分別選出優秀作品
(一)視作品水準錄取特優、優等若干名,發給獎狀乙幀並記嘉獎兩次。
(二)視作品水準錄取佳作、研究精神獎若干名,發給獎狀乙幀並記嘉獎乙次。
(三)獲選特優、優等作品者,將有機會代表學校參加台北市科展。且需依照臺北市科展相關規定,製作作品說明版,準備參加校外比賽。
十、相關支援:
(一)擔任評選之評審老師當天給與公假。
(二)參展之學生,口試當天依評選節次准予公假。
十一、本辦法經陳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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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9-18
{{ $t('FEZ014') }}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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