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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109升學快訊

轉知: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 順位比序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7年12月5日召開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 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前揭會議已決議修正「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免試生之1.均衡學習積分、2.技藝優良 積分、3.志願序積分、4.弱勢身分積分、5.多元學習表現積分、6.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7.服務學習積分、8.競賽積分、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10.數學(三等級四標示)、 11.英語(三等級四標示)、12.自然(三等級四標示)、13. 社會(三等級四標示)、14.寫作測驗(6級分)等,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 


{{ $t('FEZ003') }}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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