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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轉知:為維護本府辦公紀律及安全,重申本府同仁應於上班時佩 帶(掛)服務證(識別證)。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為利區分洽公民眾及市府員工,以維護辦公紀律及安全,請各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員工服務證製發使用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加強宣導並確實執行。
二、另本府為加強勤惰管理,已實施不定期查察作業,員工是否佩帶(掛)服務證(識別證)亦為查察項目之一,請各機關將旨揭事項列為本機關(含所屬機關)員工勤惰管理查察重點。


{{ $t('FEZ003') }} 2018-11-07

{{ $t('FEZ014') }} 2018-11-16|

{{ $t('FEZ005') }}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