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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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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調整,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 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08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8.28%及12.53%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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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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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銓敘部107年12月14日部退一字第1074673209號函副本
及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日總處給字
第10700582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
二、請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所訂應繳納之保費
及清冊等相關作業與表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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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函.pdf
另開新視窗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另開新視窗
銓敘部函.pdf
另開新視窗
{{ $t('FEZ003') }}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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