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憑證目前可應用於財政部網路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
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勞工保險局勞保應用
查詢服務、內政部地政司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交通部
電子公路監理、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等超過1,953項個人化
應用服務。
二、自然人憑證效期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共計使用期
限最長8年。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8年到期後憑證將自
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
三、即日起凡臺北市地區機關團體同一單位5人以上(不含家
屬)集體申辦自然人憑證,僅需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
及工本費250元,本所將派專人到指定地點收、送件(須本人親自領證),除1人獨享禮外,每5人加碼再送「無線藍
芽自拍棒」1支,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來電洽
詢辦理,本所將竭誠服務。
四、檢附自然人憑證申請表及自然人應用服務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