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109年度退休登記
一、預定於109年申請退休之同仁(教育人員、公務人員),請於本(108)年2月12日(星期二)前將相關表件填寫完竣並送至人事室,俾利彙整報局備查,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登記退休。
二、為覈實編列109年所需支付公教人員退休給付金額,請同仁審慎考量個人意願並需經
校長同意後(屆齡退休除外),確實填列調查表,相關規定如下:
(一)凡申請於109年(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退休者,以登記於本調查表之列冊人員為限。
(二)經列冊人員如無重大事由,未於109年申請退休者,則110年需停權一年;反之,如未列冊臨時想退休者,需有重大原因且教育局經費許可之情形下,才能辦理退休。
三、如有退休年資疑問,請攜帶相關資料洽本校人事室詢問。
{{ $t('FEZ003') }}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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