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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 止。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 或親自向臺北市稅捐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稅額在新臺幣2 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 (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 號或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輸入密碼直接列印繳納單。納稅人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 (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外,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電話 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掃描 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 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 款。繳稅管道多元,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逾期繳 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臺北市稅捐 稽徵處大安分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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