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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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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出國旺季,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

{{ $t('FEZ002') }} 衛生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80070214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日益嚴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於107年12月18日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教育部 列於前述應變中心之「邊境管制暨宣導組」,督導各級學 校宣導非洲豬瘟防疫事項。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入境旅客自疫情國家違 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將裁罰20 萬元, 第2次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 罰款者 移送內政部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四、另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於108年5月30日發 布新聞稿,說明北韓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蒙古、越南及柬埔寨後第5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目前桃園機場 除託運行李已全面檢查外,手提行李已針對來自高風險地 區(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寮國、柬埔寨、 緬甸、泰國及南韓)之旅客,由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共同執行全面檢 查。 五、因屆暑假國內外旅遊、師生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往來頻 繁期間,請協助透過各項管道向旨揭對象加強宣導,避免 其因攜帶肉品入境而遭受裁罰。 六、相關訊息請逕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及教育部學校衛 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https://cpd.moe.gov.tw /index.php)查詢。 七、幼兒園部分本局聯繫窗口係學前教育科承辦人陳韻如老師 ,電話:02-27208889轉6387。


{{ $t('FEZ003') }}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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