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為強化甄選試務機密維護措施,避免衍生相關爭議風險, 本案修訂重點摘錄如下:
(一)闈場內禁止攜入私人電腦、具網路連線功能之電子遊戲 機等資(通)訊設備。
(二)闈場內公用電腦設備禁止對外連線,資訊人員應執行必 要之防制措施,如移除網路線、移除無線網路驅動程 式、從BIOS設定關閉無線網路連線功能,並設定BIOS密 碼等。
(三)關閉闈場前,應有資訊人員到場,會同確認闈場內公用 電腦設備無法對外連線。
(四)闈場內如有提供命(組、審)題人員獨立休憩空間者,應避免該等人員單獨於休息室內進行組(審)題工作; 為免影響相關人員作業,闈長應積極管理闈內工作秩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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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8-05
{{ $t('FEZ014')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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