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辦理之「2020第8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
(一)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 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 典範教師獎
(一) 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 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遴選組別:共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
(四) 遴選對象: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五)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去年(2019)已獲師鐸獎或全國Super 教師獎者,本屆(2020)暫不受理推薦。
4.若近三年內曾獲其他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請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
三、 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 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 本獎獎金以新台幣計算,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2020 年3 月31 日(二)前收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等服務方式寄至本基金收。
獲獎公告:2020 年6 月下旬(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頒獎典禮:2020 年9 月下旬(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詳情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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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25
{{ $t('FEZ014')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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