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本會108年5月3日公保字第1081060156號函及同年7月29日 公保字第1081060259號函諒達。
二、為便利當事人使用需求,及提升行政效率,本會旨揭申辦 平臺新增線上撤回功能,以利當事人於該平臺提起救濟案 件後,亦得利用該平臺進行線上撤回作業,請各機關 (構)配合加強宣導所屬公務人員多加運用。
三、本會訂於108年10月18日辦理新舊功能轉換作業,該日將暫 停平臺運作,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 $t('FEZ003')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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