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旨揭公共托育家園招生對象為出生滿2足月至2歲之嬰幼兒。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一)第一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員工之子女。
(二)第二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以外機關、學校員工之子女。
(三)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嬰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公共托育家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
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
(一)大寶組(107年9月2日~108年9月1日出生):備取數名。
(二)小寶組(108年9月2日~109年6月1日出生):招收6名,備取數名。
(三)「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設立計畫」第6點第2項規定,該園得優先收
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1名。準此,如有符合資格者之子女1人報名,應優先收托或列第一順位備
取;報名逾1人時有名額之組優先,該組2人以上報名抽籤決定優先者,如大小寶皆有名額,則併同抽籤決定優
先者,餘再與各組各順位依序辦理招生作業。
四、收費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以下同)18,000元。
五、收托日期時間:本(109)年8月1日起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收托。
六、延後收托時間及費用:下午6時至7時,前半小時無延托費用,後半小時酌收延托費60元。
七、報名時間:自本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14日下午5時止。
八、報名方式:
(一)本府同仁至「員工愛上網」/「人主政風」/「新版人事服務網」(https://ipsn.gov.taipei/)/「幼兒園及托育
家園報名作業」線上報名。並請各機關人事機構負責初審。
(二)未具員工愛上網使用權限之同仁及育嬰留職停薪同仁需妥報名表並黏貼服務單位證明文件(識別證)影本,連同
戶口名簿影本交由人事單位核章後,於報名期間內逕向本處報名。報名表可至本處網站(https://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或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
(三)請人事主管人員登入「新版人事服務網後台」/「幼兒園公」,為承辦人事人員設定審核代理人,並請確實查核
員工身分及辦公地點。
九、本處訂於本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自本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有效。為期抽籤作業符合公開、公正及公平性,將全程直播,本處並將另函請本府社會局、法務局及政風處派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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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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