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文書組|
說明:
一、為了解市民朋友對於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改 方向的意向並考量選舉競選活動為短期性活動,本處依民眾提案及經過i-Voting討論階段後,將各種可能的修正方向(如限制競選廣告物總數、尺寸、張貼處、取消事先申 請限制、或免修正等)凝聚成四個選項,供年滿18歲且設籍本市之市民朋友投票選擇。
二、投票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本府i-Voting網站[臺北市政府iVoting網路投票首頁(https://ivoting.taipei/)〉我要投 票〉您認為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應朝哪個方向 修正)]:
(一)投票期間:109年5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5月25日下午4時止。
(二)投票方式:網路投票。
(三)投票資格:年滿18歲且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朋友。
(四)投票限制:1人可投1至2票,且同1人2票不可為同一選項。
(五)投票選項:
1、限制設置的地點、數量及尺寸,且須事前申請並上網。
2、僅能在政府設置的公告欄張貼相同數量尺寸競選廣告。
3、限制設置的地點、數量及尺寸,但免事前申請及上網。
4、維持現行自治條例規定,僅需加強執行強度。
三、附件為i-Voting投票案投票資訊說明及投票程序說明 (如附件),請同仁(師生)踴躍參與投票。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19
{{ $t('FEZ014') }}2020-06-18|
{{ $t('FEZ005')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