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109年5月6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41997號函設置。
二、九年級會考後至6月18日前得申請自主學習計畫,請按照原則內的說明安排學習計畫。
三、請同學於開始自主學習前一周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四、計畫申請通過後,請依照計畫執行,並於計畫結束後三日內繳交成果報告。
五、若有相關申請疑問,請詢問教務處教學組 (分機211)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20
{{ $t('FEZ014') }}2020-06-30|
{{ $t('FEZ005')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