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生教組|
主旨:檢送本市「109年暑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 全注意事項」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90073844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 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 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三、暑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本 局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請依教育部「校園 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以 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本中心值勤人員24小時提供服 務,專線電話:(02)27256444、27252751,傳真: (02)272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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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7-06
{{ $t('FEZ014')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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