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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競賽消息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性平教育宣導月「向偶像致敬-生活中發光的性平故事」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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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創作徵件說明:「向偶像致敬-生活中發光的性平故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主要目的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對於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都應該享有一樣的學習資源與環境。

二、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之目的、內涵,正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SDGs)目標4「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目標5「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三、從SHERO的故事思考突破性別刻板印象,讓多樣的社會文化得以彰顯而豐富。鼓勵學生講述生活中所見所聞或在各領域發光突破性別刻板印象並實現性別平等議題相關故事,為不同文化、族群、性別創造對話空間,並以「新詩」、「散文」、「平面設計」多媒材敘說,展現對性別平等素養習得之學習內涵,教師並據此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促進實踐性別平權。

  • 活動比賽項目
    • 一)向偶像致敬之「新詩」、「散文」創作比賽。
    • 二)向偶像致敬之「平面設計」創作比賽。
  • 致敬的偶像,可以是實體現實存在或是虛擬之人物,惟致敬的內容,需具有以下具體向度(擇一或多元),並符合突破性別刻板印象的精神,為拓展不同文化、族群、性別創造對話而努力者,以彰顯其性平意識的重要性及性別平等素養與生活融入的學習目標
    • 一)「性別意識」(自發):尊重性別多樣性、突破性別角色、防治性別事件、維護身體自主權有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 二)「性別溝通」(互動):對性別符號意涵、資訊媒體性別識讀有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 三)「性別參與」(共好):性別權益倡議,積極參與性別權益相關之公共事務,對性別多元文化有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作品主題由參賽學生自訂,學生將欲致敬的性平相關事跡融入創作作品中,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自行發揮編創「新詩」、「散文」及「平面設計」內容。作品內容可請各校教師指導學生以符合性平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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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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