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金華國民中學

競賽消息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0年度全國中小學 客家藝文交流活動」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客委會110年9月11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518號函辦
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反覆且不可預期,並基
於學生安全考量,客委會「110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
賽」改以線上交流方式辦理,採取交流不競賽,讓學生展
現練習及準備成果,並請評審委員提供評語及改進建議,
作為後續參賽精進參考,同時提供參與師生獎狀及獎品,
以資鼓勵。
三、旨揭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錄製影片類別及組別:沿用客家藝文競賽類別分為客語
歌唱表演類、客語口說藝術類及客語戲劇類;組別分為
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

另增列客語主題聊天類,考量為試辦項
目,本年度以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試辦。
(二)影片上傳方式及時間: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及網站,
將另案通知。
(三)影片拍攝方式:不限,影片製作得以平板、手機、相機
或攝影機等相關器材拍攝。
(四)評審方式:評審委員針對各表演隊伍表演內容,提供評
語及改進建議,作為後續參賽精進參考。
(五)獎勵:為鼓勵學校參加,客委會致贈參加學生及老師參
加獎1份。
(六)相關費用津貼:由客委會酌予核撥各參與學校行政費用
(含膳雜費、茶水費、服裝道具租用、錄製影片所需費
用等,各校自行運用),由參與學校開立收據,於活動
結束後,檢送至客委會指定單位,據以支領款項。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9-23|

{{ $t('FEZ005') }}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