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組|
109年度臺北市金鑽獎優良志工獎勵計畫
一、計畫獎勵對象如下:
(一)優良志工金鑽獎: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及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持續參 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且服務時數達600小時以上,未曾得過本獎項,亦無刑事案件紀錄判決確定,且 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對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者。
(二)優良志工團隊金鑽獎: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及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團 隊,成立滿3年且團員人數達15人以上,投保志工意外保 險率達100%且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90%,具有健全之 組織功能與完備之教育訓練,且在服務績效、團隊精神、特殊貢獻等項目有顯著績效者。
(三)優良志工家庭金鑽獎:2人以上志工具有血親、姻親或同居共財親屬關係,均為本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 工,於本市擔任志工皆滿3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皆達600小時,領有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有具體服務優良事蹟者。
二、請於7/13(一)17:00前將應備資料繳交至輔導室輔導組。應備資料請參閱獎勵計畫第柒點(應備文件),並依規定格式裝訂。
三、本案今(109)年度以至志工管理整合平台(https://cv101. gov.taipei/)線上申請之方式辦理,請務必詳閱附件操作申請,避免影響志工權益。獎勵計畫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台(https://cv101.gov.taipei/)或 下連結(https://pse.is/R34FC)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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